关于转发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邵商〔2010〕36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招商)局,各省级园区管委会: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湘商外资〔2010〕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州和县市区及国家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核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函〔2009〕141号)文件精神,从 附件:《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邵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共 25 份) 湖南省商务厅文件 湘商外资〔2010〕30号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招商局,各国家级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审批责任,统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标准和流程,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放效率,更好地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我厅研究决定: 一、全省各级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审批,要对《信息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各授权批准证书发放端口单位要认真把《信息表》内容准确录入发证系统,并及时核发批准证书。 二、《信息表》由申报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对《信息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信息表》一式两份,申报企业可登录湖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www.hunancom.gov.cn)的“下载专区”专栏直接下载,按要求填好后在报送审批申请材料时一并报送;《信息表》一份留存在审批单位,另一份交发证单位留存。 三、本通知请各市州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商务(招商)主管部门和省级园区管委会。 特此通知。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信息录入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外资 批准证书 信息录入 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主题词:外商投资企业 信息录入 转发 通知